教育阳光服务站工作制度
教育阳光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办理备忘制
对群众咨询和信访举报的事项及办理时限、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及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保存。
二、信息报送制
对群众咨询和信访举报事项及时办理情况,做到每日登记、每周小结、每月统计,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三、限时办结制
对群众咨询类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移交相关处室给予解答,时限为1-2个工作日。投诉举报类事项,一般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重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不予受理的,在2个工作日内作说明理由。
四、信息公开制
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问责督办制
对信访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对超过办结时限的信访件,及时提醒;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对因工作失职、读职,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进行问责。
终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