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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校卫生防疫暨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2-18 11:47:42 浏览次数: 【字体:

长教通〔2014〕4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省(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

  针对目前社会上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出现,各个学校面临开学,春季又是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有效预防与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及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列》,现就做好我市学校春季卫生防疫及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前期检查、清洁和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二、各单位要马上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从开学第一天起用一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实行隔离、治疗等措施。学生复课必须由正规医院开出证明。晨检工作应在校医的指导下,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确实落实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各学校食堂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硬件不到位的按照要求尽快改造,增添设备,抓紧更换(补办)好各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制定并落实好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要对学校食堂饮用水及直饮水设备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安全;要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四、各学校要在近期以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呼吸道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一定要及时就医等。避免接触和食用病(死)禽、畜。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五、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市)直属学校结合当地实际,对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及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好安排,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长沙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3日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

关于 做好 2014年 春季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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